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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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7-55
梵語 | atītānāgataṃ [7-55-1] vartamānaparaparacittacaittaviṣayatvāt [7-55-2] / [7-55-3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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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譯 | 不知道未來、過去心,因其以現在他心為境界的緣故 |
真譯 | 釋曰:若過去未來他心,他心智則不能知。以現在他心為境界故。 |
玄譯 | 此智不知去來心者,唯以現在他相續中能緣心等為境界故。 |
序號7-55-3
梵語 | 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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