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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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7-877
梵語 | anirdhāraṇāc [7-877-1] cheṣe [7-877-2] catuḥsmṛtyupasthānasvabhāve [7-877-3] iti [7-877-4] siddham [7-877-5] / [7-877-6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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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譯 | 其餘的以四念處為自性,此義成立 |
真譯 | 所餘通慧以四念處為性此義自成。 |
玄譯 | 他心智通三念住攝,謂受心法,緣心等故。宿住漏盡四念住攝,通緣五蘊一切境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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