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( 219 / 59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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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識序號01-08-08:
梵語 | hetvartha upādāyārtha iti vaibhāṣikāḥ 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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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諦譯 | 毘婆沙師說:依止以因為義,四大為無教。 |
玄奘譯 | 毗婆沙說:造是因義。 |
英譯 | this is for distinguishing ‘the’ series called avijñāpti from the series of prāptis (ii,36). |
現代漢語釋 | 毗婆沙說:這麼說是因為詞義。 |
對勘分析:
以四行為一組,每組自上而下分別為梵語、真諦譯、玄奘譯和梵語語法標注。
hetu-artha upādāya-artha iti vaibhāṣikāḥ/ 以…為 因 義 依止 四大為無教 說 毗婆沙師 是 因 義 造 說 毗婆沙 持業釋.陽單體 持業釋.陽單體 ind 陽複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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