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漢對勘雙語語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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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( 227 / 591)

第227頁 / 共591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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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識序號01-09-02:

梵語  ity ete catvāraḥ svalakṣaṇopādāyarūpadhāraṇād dhātavaś
真諦譯  釋曰:如此四大能持自相及所造色故,名界。  
玄奘譯  論曰:地、水、火、風能持自相及所造色故,名為界。
英譯  These four are the four dhātus,so named,because they hold (dharana) their special character and also the derived or secondary matter (upādāyarūpa,bhautika).
現代漢語釋  因為地、水、火、風能保持自相以及它們所造的色,因此名為界。

 

對勘分析:

以四行為一組,每組自上而下分別為梵語、真諦譯、玄奘譯和梵語語法標注。
iti  ete     catvāraḥ  sva-lakṣaṇa-upādāya-rūpa-dhāraṇāt     dhātavaś 
    如此  四大     自   相  及  所造  色   能持  故  名    界
      地水火風   自   相  及  所造  色   能持  故  名為  界
ind 陽複體      陽複體             依主釋.陽單從           陽複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