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漢對勘雙語語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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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( 232 / 591)

第232頁 / 共591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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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識序號01-09-07:

梵語  dhṛtisaṃgrāhapaktivyūhanakarmasv ete yathākramaṃ saṃsiddhāḥ pṛthivyaptejovāyudhātavaḥ /
真諦譯  釋曰:勝持、和攝、成熟、引長,於四業中次第成就地、水、火、風界。  
玄奘譯  如其次第能成持、攝、熟、長四業。地界能持,水界能攝,火界能熟,風界能長。
英譯  
現代漢語釋  在承擔、包容、成熟和發展等四種業中,依次可以產生地、水、火、風四界。

 

對勘分析:

以四行為一組,每組自上而下分別為梵語、真諦譯、玄奘譯和梵語語法標注。
dhṛty-ādi-karma-saṃsiddhāḥ 
於持  等   業     成    
 持  等   業   能成
   依主釋.陽複體
dhṛti-saṃgraha-pakti-vyūhana-karmasu ete yathā-kramaṃ saṃsiddhāḥ
勝持  和攝    成熟    引長  於四業中           次第     成就     
持    攝      熟      長    四業         如 其 次第     能成
       依主釋.中複依                陽複體  不變狀.中單業  ppp.陽複體
 pṛthivy-ap - tejo- vāyu-dhātavaḥ/  11-20
 地     水   火    風    界
 地界   水界 火界 風     界           
            依主釋.陽複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