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( 265 / 591)
標識序號01-10-24:
梵語 |
tarhi cakṣurvijñānādīnām apy āśrayaraupaṇāt rūpatvaprasaṅgaḥ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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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諦譯 |
是義不然。若爾,眼識等由依止變壞,亦應成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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玄奘譯 |
若爾,所依有變礙故,眼識等五應亦名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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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譯 |
Objection:-According to this doctrine,the five sensory cognitions will be rūpa,because their point of Support (organ of view,etc.) is rūpa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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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代漢語釋 |
如果是這樣,因為依靠能產生障礙,那麼眼識等五識也應該稱作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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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勘分析:
以四行為一組,每組自上而下分別為梵語、真諦譯、玄奘譯和梵語語法標注。
tarhi cakṣur-vijñānādīnām api āśraya - rūpaṇāt rūpatva prasaṅgaḥ/
若爾 眼 識 等 亦 依止 變壞 由 色 成 應
若爾 眼 識 等 五 亦 所依 有變礙 故 色 名 應
ind 多財釋.中複屬 ind 依主釋.中單從 陽單體 陽單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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