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漢對勘雙語語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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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( 278 / 591)

第278頁 / 共591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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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識序號01-11-01:

梵語  indriyārthas ta eveṣṭā daśāyatanadhātavaḥ /
真諦譯  偈曰:此根塵複說 十入及十界  
玄奘譯  [頌曰:此中根與境 許即十處界]
英譯  there very organs and objects are regarded as being ten āyatanas,ten dhātus
現代漢語釋  此中根與境,即是十處和十界。

 

對勘分析:

以四行為一組,每組自上而下分別為梵語、真諦譯、玄奘譯和梵語語法標注。
     indriya-arthās     te  eva aṣṭā   daśa-āyatana-dhātavaḥ/
偈曰 此    根      塵   復說                   十   入 及十 界
頌曰 此中  根  與  境               許    即  十   處      界
              相違釋.陽複體   陽複體 ind ppp.陽複體         雙牛釋.陽複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