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漢對勘雙語語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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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( 337 / 591)

第337頁 / 共591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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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識序號01-15-05:

梵語  na parabhāvena / kim kāraṇam /
真諦譯  釋曰:此攝由同性類相應故,不由異性故。何以故?  
玄奘譯  就勝義說,唯攝自性,不攝他性。所以者何?
英譯
現代漢語釋  就其真正含義來說,法包含在它的本性中,而不包含在其他法的本性中。這是為什麼呢?

 

對勘分析:

以四行為一組,每組自上而下分別為梵語、真諦譯、玄奘譯和梵語語法標注。
na   parabhāvena/ kiṃ  kāraṇam/
不   由異  性 故   何以    故
不 攝  他  性      何    所以者
ind     陽單具       中單體 中單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