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漢對勘雙語語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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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( 358 / 59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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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識序號01-17-02:

梵語  
真諦譯  
玄奘譯  論曰:諸有為法和合聚義是蘊義。
英譯  
現代漢語釋  一切有為法聚在一起就是蘊。

 

對勘分析:

以四行為一組,每組自上而下分別為梵語、真諦譯、玄奘譯和梵語語法標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