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漢對勘雙語語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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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( 431 / 591)

第431頁 / 共591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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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識序號01-19-04:

梵語  na cāpi ṣaṣṭhaḥ skandho vaktuṃ śakyate /
真諦譯  不可說為第六陰。  
玄奘譯  亦不可說為第六識。
英譯  2. The unconditioned cannot be made constitute a sixth skandha:
現代漢語釋  也不能說是第六識。

 

對勘分析:

以四行為一組,每組自上而下分別為梵語、真諦譯、玄奘譯和梵語語法標注。
na ca api ṣaṣṭaḥ skandhaḥ vaktuṃ śakyate/
不        第六    陰     說為    可
不    亦   第六   蘊     說為    可
ind ind ind  陽單體 陽單體  不定式 現被3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