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( 467 / 591)
標識序號01-20-08:
| 梵語 |
śeṣaṃ punar itarasmād yathāyogaṃ dūrāś utaravṛtyā pūrvam uktam /cakṣuḥ śrotraṃ hi dūraviṣayam /tat pūrvam uktaṃ dvayāt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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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真諦譯 |
釋曰:餘者謂前四根,此次第前說,由遠急明事故。眼、耳緣遠境,於後二前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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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玄奘譯 |
餘謂前四,如其所應用遠速明,是故先說,謂眼、耳根取遠境故,在二先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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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英譯 |
Their activity is at a distance,at greater distance,more rapi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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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現代漢語釋 |
這“餘”指的是前四根,他們的活動更遠,更快,因此先說。因為眼根、耳根取遠境,所以此二者先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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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勘分析:
以四行為一組,每組自上而下分別為梵語、真諦譯、玄奘譯和梵語語法標注。
śeṣaṃ punar itarasmād yathā-yogaṃ dūra-āśutara-vṛttyā pūrvam uktam/
餘者 謂 前 四根 由 遠 急明 事 故 此次第 前 說
餘 謂 前 四 如其所應 用 遠 速明 是故 先 說
中單體 ind 陽單從 不變狀.中單業 相違釋.陰單具 nd ppp.中單體
cakṣus-śrotraṃ hi dūra-viṣayam/
眼 耳 緣 遠 境
謂 眼 耳 根 取 遠 境 故
相違釋.中單體 ind 持業釋.中單體
tad pūrvam uktaṃ dvayāt/
於後 前說 二
在…先 說 二
中單體 ind ppp.中單體 中單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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