梵漢對勘雙語語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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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俱舍論》對勘材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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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號7-1044

梵語 yāvan [7-1044-1] na [7-1044-2] duḥkhavedanābhyāhatā [7-1044-3] bhavanti [7-1044-4] / [7-1044-5]
直譯 直至不被苦受所逼
真譯 釋曰:地獄眾生,初受生乃至未為苦受所逼。於中能了達他心,及能憶持宿住。
玄譯 於地獄趣初受生時,唯以生得他心宿住知他心等及過去生,苦受逼已更無知義。

序號7-1044-4

梵語 bhavanti
梵語標註 pl.pres.3.P.
直譯 變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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